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9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树立标兵榜样,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级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2-2023学年先进班级、学习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班集体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3年第二学位学生)。

2.评选条件见《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级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比;各学院的分配名额不得随意增减或调整,多报将不予批准。

3.校先进班级占班级总数的5%,校三好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占学生总数的3%。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评优指标单列(由校团委分配具体名额)。

4.先进班级由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学院成立先进班级评审小组,经过班级申报、民主测评、集中答辩、综合考评等程序,择优产生2022-2023学年的校级先进班级(重点推荐1-2个班级参加学校“十佳班级”的评选)。

推荐“学习标兵”必须有所在学院党委的综合意见、本人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的优异表现。正文2000字左右,文章标题三号黑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仿宋加粗,正文四号仿宋,全文行距1.25倍,另附生活照1张)和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学习标兵”名额不占三好学生比例,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否则空缺;

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必须是本学年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有任职经历。

5.各学院认真审查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学院的情况说明。上报推荐材料时,应一并填写上报推荐汇总表。

二、时间安排

1.学院评选确定人选:10月30日—11月3日;

2.系统申报学院审核:11月6日—11月8日;

3.报送材料:11月10日下班之前,相关表格可以在附件中下载;

4.公示环节:11月中旬在学工部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优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优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及时反映和解决评优评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优评先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3.加强宣传,以评促学。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良好契机和有效形式,各学院要把评优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发扬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联系人:曹老师,027-59367597。

邮箱:xsc@wt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29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