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武汉纺织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安全文明寝室评比暨星级示范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2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实效,践行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纺大精神,不断拓展建设“美好纺大 美好社区”新内涵。根据工作安排,拟在全校范围开展武汉纺织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安全文明寝室评比暨星级示范寝室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星级寝室,助力美好纺大

二、活动时间

12月3日-12月14日

三、活动对象

阳光、南湖两校区全体在籍本科生,以寝室为单位。

四、活动内容

按照“夯实安全基础、倡导文明卫生、注重内涵发展、富有鲜明特色”的原则,在符合《武汉纺织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武纺大学〔2019〕5号)的标准内容基础上,重点按照5个类别进行评选。

(一)思想引领型:寝室内理论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有理论宣讲的经历或参与理论探讨和相关学习实践活动,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二)竞赛科研型:寝室内学习科研氛围浓厚。专业学习成绩突出、科研能力强、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有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

(三)志愿公益型:寝室内有较好的志愿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校园志愿服务等公益实践项目。

(四)笃行实践型:寝室内创新实践氛围浓厚。创新创业项目成绩突出、有获奖;社会实践和实习经历多,在寝室内部形成氛围,外部有一定影响力。

(五)多彩活力型:寝室内文艺氛围浓厚。成员多才多艺,积极参加各类文化、体育、表演活动,有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个人或集体荣誉的经历等。

注: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参评资格:

(1)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及腐蚀性等危险品;

(2)擅自将床位让与他人使用,或私自调换宿舍;

(3)擅自留宿他人;

(4)宿舍内饲养动物;

(5)宿舍成员在宿舍内吸烟。

五、评选流程

(1)学院自评(12月3日-12月5日)

学院根据任务安排,评选出相应安全文明寝室。请各学院于12月5日前将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安全文明寝室”评比表(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安全文明寝室”评比汇总表(附件2)、宿舍风采照(体现评选类别特点)、支撑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或图片)提交至指定邮箱:443676635@qq.com(以学院+“安全文明寝室”命名,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夹,内含每个宿舍材料单独整理成的文件夹,以楼栋+宿舍号命名)。

(2)验收考核(12月6日-12月7日)

学工部、保卫部、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验收考核小组,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及星级示范寝室5类评选标准对参评宿舍进行验收与评分。

(3)评选公示(12月8日-12月9日)

根据验收考核情况,评选出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风采展示(12月12日-12月14日)

通过网站、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宣传展览、人气投票等方式,进行风采展示。

六、表彰奖励及奖项设置

全校共评选出本科生“安全文明寝室”100间,从中择优产生“星级示范寝室”20间,并进行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的开展,认清重要意义,加快推动落实。要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把评选活动当作巩固建设成果,加强管理效能的实际抓手,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调动和提升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要务求实效。各学院在活动期间既要“重特色”,更要“抓基础”。要把评选活动与年度总结和“六进”工作结合起来,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切实走进学生寝室,深入开展宿舍安全与卫生大检查,积极推选出优秀的宿舍。在表彰先进的同时,也要督促后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整改违规现象。

三要注重长远。各学院要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做好以评促建,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摸索完善管理机制。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学生寝室安全文明建设,让明德修身、比学赶帮、励志互助、奋斗力行、青春活力在寝室建设中蔚然成风。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