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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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点击量:

各学院:

现将2024年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一、评选范围

武汉纺织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毕业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评选比例分别为毕业生人数的3%、3%、3%,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获得毕业生奖学金的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前30%

)在求职就业、考研深造等方面表现优异。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参评

(一)违反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弄虚作假、恶意拖欠学费或违背公共道德等不文明行为者;

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劳动教育文化体育和素质拓展等活动,造成较坏影响者。

、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资格

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发放环节要严格遵守《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武纺大学﹝2015﹞1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操作环节按照2016年下半年下发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南》执行。各学院应注意做好纸质资料的签字、存档等工作。

、时间安排

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时间:43055

(二)学生申报时间:5658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学院。

学院审查初评及公示时间:59517

辅导员和副书记结合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和学院初评等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资料报送时间(纸质版和电子版):5月1716时前

报送资料如下:

1.《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只交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奖助学金院内公示资料证明》(附件3,只交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表》(附件4,只交纸质版,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报告表上签字,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525233@qq.com)

学校审定、公示与资金发放(6月10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资金发放。

、其他事项

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和爱校荣校教育,引导毕业生增进对母校的感情,深化爱校情怀,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毕业生离校氛围。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毕业生合理使用奖学金,严禁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聚餐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5936722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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