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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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部(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调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指导二级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本科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和校园文明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以及本科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二级学院本科生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

4.负责本科生奖惩机制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调查和处理学生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5.负责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类学生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对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开展专业培训,并进行专业督导;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针对学生需要开展团体辅导;负责全体学生心理普查及预防排查,建立心理档案;负责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及工作开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6.负责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面向本科生开展各类奖助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育人活动。

7.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协同人事处招录专职辅导员,指导二级学院选聘兼职辅导员;负责统筹辅导员的业务培训、人员调配、专项考核和奖惩工作;统筹班主任的选聘和奖惩工作。

8.负责本科生迎新,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统筹规划并指导二级学院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9.负责学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本科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

10.负责本部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业务公开。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武装部

武装部是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兵役动员、拥军优属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人武部门的工作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学校武装工作。

2.负责制定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3.负责全校兵役动员工作,做好征兵的宣传、咨询、政审等工作。

4.负责预备役工作,开展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预备役军官、士兵等人员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5.管好军事训练器材装备,杜绝事故发生。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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