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建全助学金”、“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或资助标准
明远家纺奖学金:轻化工程专业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人;工艺美术专业2人,共7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建全助学金:会计、服装、机械3个学院,2人/学院;其他学院1人/学院,合计2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2000元。
二、评选要求
1.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评选办法》开展申报、评选工作。(参见附件1、附件2)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学院资助工作小组集中组织评审。
三、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21日-9月30日截止。
2.申请人除网上申请外,均需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
要求:(1)申请人本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明远家纺奖学金”的辅导员意见和“建全助学金”的学生所在学院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字样,应该对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之后明确推荐意见。
3.学院提交《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附件5)
要求:(1)两项奖助学金一并公示、一并提交;
(2)证明中要分别提供网络公示截图和公告栏公示照片。
4.材料提交时间:
(1)健全助学金申请表及电子档提交时间为:9月28日下午16:00前;
(2)明远家纺奖学金申请表及电子档提交时间为:9月30日中午12:00前;
(3)两项奖助学金的公示材料证明提交时间为:9月30日中午12:00前。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请在9月28日下午16:00前交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59367664;材料发送邮箱:wtuzzzx@wtu.edu.cn。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建全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公示证明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