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综合素质评价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优评先的基本参考依据。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成好综合素质评价的数据录入、审核与公示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分值组成
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武纺大学〔2025〕2号),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实践与创新等六部分,各部分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总成绩=德育素质评价成绩(F1,15分)+智育素质评价成绩(F2,70分)+身心素质评价成绩(F3,5分)+美育素质评价成绩(F4,5分)+劳育素质评价成绩(F5,5分)+实践与创新能力评价成绩(F6,20分)-扣分项(F0)。
二、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录入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及上报材料
(一)4月3日之前:各学院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动员部署,通过资助联络员账号开通班长权限,具体步骤:一网通办—学生服务—综合测评—测评审核—测评小组管理。
(二)4月10日16:00之前:各学院在系统中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录入与审核,操作流程为:班长录入班级学生各部分分值,辅导员审核(审核前务必点击计算,生成并认真核对各项分值,反馈班级学生再次核对,无误后提交副书记审核),副书记审核。
(三)4月10日16:00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在班级中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班级全体同学签字确认。提交《综合素质评价备案表》(只需纸质档,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和各班级学生签字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复印件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