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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武汉纺织大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点击量:

各学院:

关于评选2022年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奖(助)学金项目

应安奖学金(应安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人;应安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

建全助学金(2000元/人)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建全助学金申请及评定条件

(一)评选对象:当年在籍的武汉纺织大学大三、大四年级普通本科生,专业不限。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良好;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4、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家庭经济困难,纳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已申请助学金贷款者优先;

6、有志于到深圳稳健集团工作的优先。

四、应安奖学金申请及评定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及单项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综合表现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提升个人身体素质。

除基本条件外,申请应安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应安励志奖学金,还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申请应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均应位列班级前10名。申请应安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应位列班级前15位,且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因素

1、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3、退伍复学(入学)学生,特别是在部队获得过表彰的学生。

(三)无申请资格或取消参评资格情形

1、评选年度内,受到警告(含)以上纪律处分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2、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中存在不及格课程的;

3、延期毕业、评选时处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

4、其他应该取消申请参评资格的情况。

五、评审工作环节及时间要求

(一)11月2日—7日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学生提交申请表;班级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11月8——11月14成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和初评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严格根据各项奖助学金评审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8——11月14日。

(三)11月16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打包以“学院+XX奖(助)学金”命名发送至181973736@QQ.com。

1、《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武汉纺织大学“应安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

3、《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一份(附件4)

要求:(1)各项奖助学金分别公示;

(2)按照《公示证明》的要求,分别提交每一项奖助学金的网络公示照片和公告栏公示照片,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武汉纺织大学奖(助)学金学院评审工作报告表》一份(附件5)

要求:(1)严格按评审报告表中要求填写;

(2)此次属于一次集中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只需就上述2项奖助学金的评审,提交一份评审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感恩励志氛围。各学院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做好感恩、诚信、励志教育,鼓励学生向纺大优秀校友学习,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2、严格评审程序,确保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年度奖助学金覆盖情况,合理分配名额;可以采取院内差额评审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学院内初评;要根据学校有关制度要求,严格把关各环节工作,保证奖学金评审公平、严谨、规范。

联系人:曹敏娜电话:027-5936722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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