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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应征大学生体检政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点击量:

各学院:

接江夏区人武部通知,根据年度征兵工作计划安排及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分批组织大学生应征青年上站体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及有关要求

1.时间安排:5月18日(星期二)统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上站体检。5月20日(星期四)上午7:00上站体检。

2.体检地点: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5楼体检中心

3.体检对象:应征地选择江夏区报名应征的我校毕业生男性青年,在校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车辆安排: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参检学生。上车地点:阳光校区一食堂候车棚。7:00集中发车,阳光校区→协和江南医院5楼健康体检中心→返程。

5.有关要求:参检对象体检前一天晚上(5月19日)20点后不得吃东西,体检当天不吃早餐,不喝水,以免影响检查血液和B超。每位参加体检的大学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1张,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1)所有学生6:50前在阳光校区一食堂候车棚集中侯车。

(2)南湖校区学生自行乘车前往医院体检。

(3)全程由武装部通知、组织,并根据体检进度及时向学院反馈有关信息,武装部将派专人全程陪同体检。

(4)7:20在江南协和医院5楼体检中心集合,分组,由体检中心护士(引导员),按先后顺序依次带队进行体检。

(5)血检、B超完毕后,由体检中心护士(引导员)带队,在体检中心吃早餐;早餐后,继续参加体检。

(6)12:00左右,在体检中心组织就餐,若体检项目未完成,继续参加体检,直至体检完毕,组织集中返回。

二、政审有关要求

体检结束后,武装部为参检学生讲解如何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两张表电子版已上传qq群文件,请自行对照下载打印)、《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该档案由江夏区人武部体检当天发放)。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学院辅导员初审签名并附上联系电话。鉴定应根据学生参军意愿、家长意见、学生在校实际表现等综合评判,实事求是地给出意见。

参考用语:该生系xx学院xx班级学生,自愿参军,家庭支持,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具体表现),符合应征入伍条件。

责任人签名:辅导员签字,留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的“走访调查”环节,由学院征兵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做到“五清楚”。由辅导员综合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地形成结论。

参考用语:经走访调查和网上信息核查,该青年自愿参军,家庭支持,无家庭遗传病史,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应征入伍条件。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无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负责核实)

走访调查组成员签名:辅导员 武装部负责同志 片区民警

走访调查组负责人签名:高校武装部长或征兵负责人

3.《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的“高校应征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走访调查表的“班主任(辅导员)意见”一栏,统一由辅导员如实填写并签名。

参考用语:经调查、询问、核实,该生在校期间无病史(有无病史情况),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情况)。该生自愿参军,家庭支持,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不少于100字)

院系意见:情况属实,同意。

负责人签名: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名并盖学院行政公章

4.预征对象政治审核工作,由学院征兵工作组领导并组织实施,所有出具的意见,均应是在严格调查、询问、核实后的一致性结论,并经征兵工作组审核通过。

5.2021年7月9日(周五)11时前向武装部提交学院《预征对象政治考核工作报告表》纸质版,报告表须学院征兵工作组(政治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以上工作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59367412。

                                武装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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