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江夏区人武部通知,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年度征兵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在校生和部分毕业生上站体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有关要求
1.时间安排:7月23日(星期四)上午7:30,在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参检对象为在我校报名应征的在校生和部分毕业生。
7月22日(星期三)应征学生需返回武汉,请提前购买好车票。本次体检学生不进学校,需自行安排好住宿。为了方便学生住宿,已提前联系好江夏万利达凯瑞酒店,学生可按需入住。学校对本次体检及后续复检学生,给予住宿补助。
2.有关要求:参检对象体检前一天晚上20点后不得吃东西,体检当天不吃早餐,不喝水,以免影响血液检查和B超。每名参加体检的大学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红底或蓝底均可)。
3.车辆安排: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参检学生。
7:00集中发车,万利达凯瑞酒店→协和江南医院5楼健康体检中心→返程。
4.有关事项
(1)所有学生7:00前在酒店门外集中侯车。
(2)不入住酒店的学生可自行乘车前往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
(3)全程由武装部通知、组织,并根据体检进度及时向学院反馈有关信息,武装部将派专人全程陪同体检。
(4)7:30在江南协和医院5楼体检中心集合,分组,由体检中心护士(引导员),按先后顺序依次带队进行体检。
(5)血检、B超完毕后,由体检中心护士(引导员)带队,在体检中心吃早餐;早餐后,继续参加体检。
(6)12:00左右,在体检中心组织就餐,若体检项目未完成,继续参加体检,直至体检完毕,组织集中返回。
二、政审有关要求
武装部为参检学生在网络腾讯会议上讲解如何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两个表在校武装部已提前将电子版发给学生)、《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该档案由江夏区人武部体检当天发放)。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政审工作。现将有关表格填写要求通知如下: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学院辅导员初审签名并附上联系电话。鉴定应根据学生参军意愿、家长意见、学生在校实际表现等综合评判,实事求是地给出意见。
参考用语:该生系xx学院xx班级学生,自愿参军,家庭支持,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具体表现),符合应征入伍条件。
责任人签名:辅导员签字,留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的“走访调查”环节,由学院征兵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做到“五清楚”。由辅导员综合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地形成结论。
参考用语:经走访调查和网上信息核查,该青年自愿参军,家庭支持,无家庭遗传病史,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应征入伍条件。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无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负责核实)
走访调查组成员签名:辅导员武装部负责同志片区民警
走访调查组负责人签名:高校武装部长或征兵负责人
3.《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的“高校应征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走访调查表的“班主任(辅导员)意见”一栏,统一由辅导员如实填写并签名。
参考用语:经调查、询问、核实,该生在校期间无病史(有无病史情况),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情况)。该生自愿参军,家庭支持,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不少于100字)
院系意见:情况属实,同意。
负责人签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名并盖学院党委公章
4.预征对象政治审核工作,由学院征兵工作组领导并组织实施,所有出具的意见,均应是在严格调查、询问、核实后的一致性结论,并经征兵工作组审核通过。
5. 9月1日(周四)前向武装部提交学院《预征对象政治考核工作报告表》纸质版,报告表须学院征兵工作组(政治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以上工作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59367412。
武装部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