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防范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维护校园平安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25 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抵制传销 净化校园”活动的通知》和《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抵制传销 净化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抵制传销 净化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围绕开学季和毕业季等重要时段,积极开展校园防范传销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及步骤
本活动自2019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其中6月、9月份为集中教育月。
(一)组织动员部署(5月19日前)。各学院要制定具体行动措施,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全面排查(5月19日至5月31日)。各学院组织对学生参与传销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同时通知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规劝和教育,使其立即停止传销活动,脱离传销组织。
(三)离校警示教育(6至7月份)。各学院结合学生即将暑期放假、毕业离校、就业实习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防范传销警示教育。各学院通过举办专题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抵制传销 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等多种方式,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帮助学生认清传销的特征、了解传销的危害、增强抵制传销的能力。
(四)入学专题教育(9至10月份)。各学院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防范传销专题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同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结合起来,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方式,宣讲《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学生防范传销的法治意识,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五)总结巩固阶段(11至12月份)。各学院总结开展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部署。各学院要切实把抵制传销工作作为进一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的作用,抓好落实,确保此次排查清理工作务实有效,不走过场;排查要到边到角、不留盲区,确保将传销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学生;清理要有始有终,稳扎稳打,逐一梳理细化,列出清单,做好痕迹化管理。
2.持续跟进,精准施策。各学院开展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骨干深入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针对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同时,还要做好受到传销组织侵害学生的教育疏导和安抚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
3.规范管理,及时报送。请各学院于5月31日中午12点前上交《XX学院在校学生参与传销活动摸排情况汇总表》(参见附件)。若无,请零报告。
联系人:周玉艳,电话:027—59367597,邮箱:wtuxsc@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