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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访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点击量:

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寻访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二、参评条件

(一)武汉纺织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寻访流程

(一)11月20日之前,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报名及初选工作,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填报《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单位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校资助管理中心,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单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填报。

(二)11月21日之前,经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需同时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两个公众号主页均需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三)11月25日之前,完成微信公众号报名的学生,需同时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四)12月1日之前,报名成功的学生需通过新浪微博,同时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五)12月2日之前,在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个人报名表》(附件2)、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打包以“推荐单位+学生姓名”命名)统一发送至wtuzzzx@wtu.edu.cn,作为参加我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申请材料。

(六)拟定于12月10日,校资助管理中心在对我校报名学生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组织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选出10名“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发放荣誉证书和1000元“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并根据届时团省委具体通知和我校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与“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27-59367664。

附件1: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单位推荐表

附件2: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个人报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1110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