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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生资助子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点击量:

各学院: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资助信息的重要平台。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应用及2017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04号),为做好我校本专科生资助子系统应用及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系统信息报送工作

1、明确目标。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系统得以在2017年秋季学期全面应用。

2、配强人员。各学院要加强人员配置,稳步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等相关工作。

3、保证信息安全。各学院要切实保证各类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

二、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1、主要报送内容。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各学院本学年报送主要内容为(所有学院无需统计外经贸学生):

(1)2014-2017级在校生基础信息;

(2)2017届毕业生基础信息;

(3)2014-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4)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

(5)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

(6)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

(7)各项报送材料的学院审核纸质证明。

2、报送时间节点。

(1)2014-2017级在校生基础信息

9月25日16:00前,学院完成《XX学院2014-17级在校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

22017届毕业生基础信息

9月25日16:00前,学院完成《XX学院2017届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

32014-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建设的通知》,本学年困难学生信息库建设完成时间为10月20日,此项工作完成后,学院于11月10日16:00前,完成《XX学院2014-17级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统计表》(附件3)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

4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

我校完成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后,根据评审结果,学院于12月20日16:00前,完成《XX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

5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

我校完成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后,根据评审结果,学院于12月20日16:00前,完成《XX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

6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

我校完成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后,根据评审结果以及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发放名单,学院于12月20日16:00前,完成《XX学院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6)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于2018年6月20日16:00前,完成《XX学院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7)填报并发送至邮箱wtuzzzx@wtu.edu.cn。

79月报送信息的学院审核纸质证明

以上(1)、(2)项电子表格发送时,学院同时还要于9月25日16:00前报送我中心《XX学院9月报送信息审核证明》(附件8,只需纸质档,学院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3)-(6)项材料对应审核纸质证明材料上交要求另行通知)。

3、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填报成效。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学院分党委副书记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数据进行审核,并在《审核证明》上签字。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学院可将我校“学生管理系统”内对应模块的基础数据应用于此次信息填报相应表格的信息完善。所填报表格内,各栏目内数据要符合原始表格的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

2、填报相关表格前,各学院务必仔细阅读表格内各栏目的具体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在打开表格时弹出的提示栏选择“启用宏”,填报数据完成后点击上方“开始检查”即可检查确认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对所报送数据出现格式错误的我中心将一律退回学院重新填报。

3、各学院在完成信息填报过程中,对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告知我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方式:027-59367664。

附件1:XX学院2014-17级在校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2:XX学院2017届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3:XX学院2014-17级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统计表

附件4:XX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5:XX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6:XX学院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7:XX学院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8:XX学院9月报送信息审核证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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