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暑期社会实践实施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学校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细化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现就2017暑期社会实践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立项资助建设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网络报备

 校级立项资助建设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包含重大和一般)要求在7月15日前在官网进行报备,否则后期无法参加省级、国家级优秀团队的申报。具体报备方式见湖北“三下乡”官方网站http://sxx.youth.cn/zytz/sxxtz/201706/t20170613_10055116.htm(2017年“三下乡”官网报备流程)。各项目报备情况需于7月3日16:00前反馈给校团委(联系人,李老师,7220)。

 二、校级立项资助建设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实践信息报送

 1、微信推送。各实践团队须在本学院学团微信上及时宣传实践动态,每支团队在实践期内每天至少发布1条推送,记录实践动态及感悟,分享实践成果。各学院要严把社会实践和信息报送质量关,发布内容由实践项目所在学院团委书记报校团委,相关内容发送至1969685713@qq.com;报送标题须统一标注“日期+武汉纺织大学XX学院XX实践项目”。邮件须注明作者姓名、学院及联系方式。

 2、新闻报道。各实践团队在实践期内要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在2017年 “三下乡”官方网站(具体方式见2017年“三下乡”官网投稿指南,链接:http://sxx.youth.cn/zytz/sxxtz/201706/t20170613_10056007.htm湖北省“三下乡”活动通知)和学校新闻网上宣传报道实践活动。并及时将社会实践的新闻、调研报告、实践日志等材料发送至邮箱:315434174@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日期+武汉纺织大学XX学院XX实践项目+XX材料”。

 3.为进一步提升“三下乡”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各项目团队均须在活动开展、宣传中广泛使用“三下乡”视觉形象识别标识(链接:http://sxx.youth.cn/2014/0605/206794_7.shtml)

 三、各学院要在实施好校级立项资助建设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同时,扎实组织开展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个人的暑期社会实践,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及校级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严格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每一名学生参与和接受务实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育。二级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方案请于7月3日16:00前报校团委备案(联系人,李老师,7220),实践总结报告9月中旬报送校团委,实施情况纳入共青团工作考核。

                                               校团委

                                             2017年6月27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