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高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湖北省委、学校党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相关部署,切实增强我校共青团工作、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群团改革方案》、《共青团湖北省委改革实施方案》、《湖北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在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研究生)中选聘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数及任期
(一)本次选聘岗位为校团委学生副书记;
(二)本次选聘岗位职数为2-3名;
(三)本次选聘岗位任期为一年(2017年6月-2018年6月)。
二、参加选聘基本条件
(一)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不限定年级),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成熟的政治素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政治身份为中共党员;
(二)热爱共青团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三)熟悉共青团工作,原则上应具备校、院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四)具备较强时间管理能力,能够保证相对稳定的工作时段。
三、选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1.推荐报名形式:(1)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2名同学(如果推荐研究生,须经研工部审核),研工部亦可单独推荐研究生(不超过2名);(2)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行向校团委报名,报名须征得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须同时征得研工部同意)。
2.报名者须提交①《校团委学生副书记选聘报名表》(见附件)、②岗位认识和工作设想(1000字以内)、③所在学院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④任职、获奖等证明材料,材料①、②须同时提交电子及纸质档,材料③、④须提交原件纸质档。
3.报名截止时间:6月19日15:00。
4.报名联系方式:李老师,59367220,315434174@qq.com,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组织专项资格审查,核实相关资格和证明材料,确定参加遴选正式人员并公开发布名单。
(三)遴选考察
校团委以适当形式组织遴选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组织专项考察。
(四)公示聘任
校团委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后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附件:校团委学生副书记选聘报名表
校团委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