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7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一、评选范围
武汉纺织大学和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2016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关于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调整事宜的决定,毕业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评选比例均为毕业生人数的3%,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
代管外经贸学院学生的学院负责代管学生的评选及审核。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
3.在创新创业、求职就业、考研、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等中表现积极。
四、评审要求
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发放环节要严格遵守《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武纺大学﹝2015﹞1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操作环节按照2016年下半年下发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南》执行。各学院应注意做好纸质资料的签字、存档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时间:5月9日—5月14日
2.学生系统申报时间:5月10日—5月14日
学院通知学生登录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申报时提醒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核对、修改自己的工行卡号。
申报完成后,辅导员和副书记结合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和学院初评等情况,依次在网上进行审核。学院要在系统审核确认无误后导出数据制作汇总表,确保系统审核通过名单与上报纸质版名单一致。
3.学院审查初评时间:5月15日—5月18日
4.学院网上公示时间:5月19日—5月23日
5.资料报送时间(纸质版和电子版):5月24日中午12时前
报送资料如下:
(1)《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附件2,只交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武汉纺织大学奖助学金评审报告表》(附件3,只交纸质版,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报告表上签字,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或附件5,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武汉纺织大学和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学生分开做表,电子表报送至wtuzzzx@wtu.edu.cn,纸质表加盖学院公章)
6.学校审定、公示与资金发放(6月6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资金发放。
六、其他事项
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毕业生合理使用奖学金,不得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聚餐费等其他用途。同时对毕业生聚餐饮酒等行为做出明确限制,坚决杜绝毕业生酗酒、醉酒等情况,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防患于未然,实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联系人:高嵩,电话:59367664。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9日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奖助学金评审报告表
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2017届毕业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5.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17届毕业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