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与寒假前开展了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的检查工作,组织学生签订《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期间由于部分同学已离校,现就组织这部分同学补签《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安排如下:
时间:2月21-22日,8:30-16:30。
地点: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
南湖校区:东配楼N117办公室。
(东湖校区:外经贸学院自行组织)
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按照时间节点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补签。
联系人:高嵩,027-59367664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