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的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项目和目的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
保证受奖助学生顺利足额领取国家奖助学金,确保奖助学金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防止挪用、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采取电话抽查和签订《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的方式:
1.电话抽查:1月,学校安排专人分院(系)、分年级对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电话访谈,并与有意愿的学生进行当面约谈,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将及时核实、处理;
2.签订《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
时间:1月4-5日,8:30-17:00。
地点: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
南湖校区:东配楼N117办公室。
东湖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按照时间节点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已经离校的学生明年开学初组织补签,补签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学生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相关老师直接让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等。
四、检查结果
对工作中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院系,学校将依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的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对于个人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武汉纺织大学资助管理中心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