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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访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点击量:

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寻访2016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寻访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参评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寻访流程

  1. 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报名及初选工作,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2.经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加入QQ群528042682(16年自强之星评选)。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22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武汉纺织大学**(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个人生活照和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11月25日前统一打包发送至wtuzzzx@wtu.edu.cn,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6.校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11月在织妹妹微信平台进行投票,12月初组织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选出10名“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 发放荣誉证书和1000元“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与“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四、寻访要求

1.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我校学生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事迹材料和汇总表格。

3.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在今后能够切实有效地引领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11月17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