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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点击量: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的重要前提。为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建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是各类资助的基础数据库,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各类困难补助必须为库内学生;

2.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需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见学工部网站规章制度栏)执行;

3.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或贫困证明,方能申请进入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库。已申请贫困生资格并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4.学工管理系统中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具体操作流程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

5.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时间为即日至10月27日。各学院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学生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公示、系统审核等工作。学工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开放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10月27日。在此期间,学生可登陆系统填写申请,辅导员、分管副书记在相应权限内进行通过或退回修改等操作;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开展信息录入和审批工作,请各学院相关老师及同学们按时登陆操作;

6.请各学院做好宣传,通知尚未办理贫困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办理;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组织认定,细致调查,严格审核,适当控制入库学生比例。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3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