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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全省“团支部上网行动”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5 点击量:

关于全面落实全省“团支部上网行动”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网上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全省“团支部上网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及任务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1)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建立一个微信群和QQ群,由支部书记负责管理和维护,引导团员青年在网上开展学习、讨论、组织生活等团支部活动,打造触手可及的共青团。

(2)网上团支部微信群、QQ群名称可生动活泼,但在备注中要体现“×××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3)开展网上团支部活动。支部书记必须每天在微信群、QQ群发布信息不少于2条,内容可以是各级团组织工作活动情况或源自主流媒体、团属媒体的正能量的信息,也可以是本支部团员青年关心关注的有关咨询。

(4)各学院必须于2016年10月底前实现对所有团支部建群和团员青年入群的全覆盖。

(5)实行“团支部上网行动”推进情况“月报”制度,请各学院于每月26日前向校团委报送各团支部建群数量、入群人数。校团委将根据报送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高嵩

电 话:59367664

邮 箱:554059926@qq.com

学工部(团委)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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