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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7 点击量:

各学院: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现就暑假学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学生工作

(一)原则

学生尽量回家过暑假(除备考研究生等特殊情况外),在考试结束后尽快离校,下学期开学按时返校。

(二)留校程序

1.暑假留校的学生须撰写书面申请说明留校原因,经家长同意,由所在学院与家长确认,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准许留校。

2.各学院将《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档经副书记签字并盖章后于6月24日之前交阳光校区大活104办公室。宿管中心集中统一安排留校学生暑期住宿,逾期上交者将不再另行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寝室。

(三)管理要求

1. 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实行相对集中管理。阳光和南湖校区留校学生住宿相对集中,东湖校区留校学生统一安排在南湖集中住宿。只有1人申请留校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供电,由学院调整集中后报宿管中心备案。

2. 各学院每天要安排一名老师作为负责人,并指定男女学生各一名作为暑期留校学生负责人,留校学生超过100人的,以100人为单位推选负责人,同时确定本学院留校学生总负责人,将姓名和联系方式(手机)于6月24日前报学工部。

3.留校期间,学生须每天20:00前向所在小组负责人汇报当日返校情况和次日去向。各学院留校学生负责人须统计学院当日留校学生总体情况,同时向学院值班老师和全校留校学生总负责人报送信息。留校学生负责人每天上午10:00前分别向本院值班老师和学工部汇报前一天的留校学生情况。

4. 如遇突发紧急事件,请及时向学院辅导员老师及学工部值班室报告。学工部值班地点、时间和电话: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办公室,8:00-12:00;13:30-16:30,电话59367664。

宿管中心值班地点和电话:阳光校区2A门厅,电话59367284;南湖校区2栋101,电话59363400。

二、其他工作

1. 成绩寄发与学费收缴工作。各学院于7月4日前寄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知学生在假期筹足学费和住宿费。

2. 组织学生暑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暑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 新生入学准备工作。各学院要提前研讨制定2016年迎新工作方案,筹备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院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倡导学生暑假期间文明住校,并将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告知学生。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暑期出行安全。

2. 为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请各学院将暑假值班表(附件2)于6月27日前纸质档经副书记签字并盖章后报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tuxsc@163.com)。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统计表

2.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暑假学工系统值班安排表

3. 武汉纺织大学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