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总书记“勤学 修德 明辨 笃实”要求,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现就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及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人民、了解人民、服务人民”为根本目标,组织学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
二、活动对象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三、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及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建设类别
(一)校级重大项目(5—8项,每项资助金额,6000—10000元)
申报校级重大项目须围绕以下项目进行选题:
1、“中国梦·红色寻访”主题教育
主要内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革命精神等主题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为主题,组织学生通过访谈老红军、老干部和一线建设者,真实了解和感悟国家现代化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走访、座谈、新媒体等方式深入挖掘、学习宣传典型人物的逐梦历程,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四进四信”宣讲项目
主要内容:以集中学习、分组研讨、考察调研、精神宣讲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3、“四个全面、五大理念”专题调研项目
主要内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对中国实践、中国经验的高度总结和概括;“五大发展理念”是对中国社会发展进一步的反思和全方位的阐释。组织和引导学生通过学习、走访、实地调研等形式,积极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全面理解“四个全面、五大理念”的深刻内涵。
4、服务行业、地区发展,深化改革调研项目
主要内容:立足湖北,实地观察了解调研纺织及相关行业、湖北地区变迁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感受改革建设发展的成果,把握和理解国家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支持、产业对接和调查研究等活动,为发展建言献策,力争以高水平调研报告服务基层改革需要。
5、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实践活动
主要内容:引导学生充分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根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结合的独特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自觉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最丰富的文化养分。要组织学生深入祖国各地,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梳理和萃取其中的精华,做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学生可对民风、民俗、语言文字等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研,通过文字、照片、影像等手段加以整理、记录。鼓励大胆创新,用各种形式展示和弘扬传统文化。
6、“创新创业”专项调研
主要内容:组建团队走进创业园、软件园、高新开发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实习实训、创业实践等活动,通过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拜访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校友、典型人物等,亲身感受和体验创新创业的过程。重点开展“挑战杯”科技创新项目和相关科创赛事的实践调研、训练等,倡导学生结合专业特色,发挥学科优势,开展专业实习、项目调研等创新实践类活动。
(二)校级一般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2000—4000元)
校级一般项目不限定选题范围,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可自主确定实践主题,组建招募实践团队,拟定计划方案并实施。
(三)校级资助项目立项建设具体安排
1.立项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策划并填写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建设申报表》,于6月13日上午11:00点前发至指定邮箱225850@qq.com,纸质档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活314室)。校团委将于6月17日前组织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确定立项建设项目于6月30日前拨付资助经费的60%,剩余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2.项目准备及实施(7月—8月)
已确定的实践项目,应进一步做好实践活动的准备,并完善项目计划,集中开展社会实践工作。期间,各实践团队需设专人及时做好在校内外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工作。
3.项目总结验收阶段(9月)
各实践团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校团委将针对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执行情况、经费执行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及获得理论成果情况(论文、调研报告等,重点是调研报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标准为:
①全面完成活动计划,实现预期目标;
②有原创创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③重大项目需取得学界、社会认可的标志性理论成果或入选省级以上社会实践专项行动;
④活动过程管理规范、有序,经费使用合理有节;
⑤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重大项目5篇次以上,一般项目2篇次以上。
⑥明确建立社会实践基地。
校团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对建设成果突出的项目将追加奖助经费;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经费。
5、展示交流和评比表彰阶段(9月—10月)
校团委将组织实践成果宣传、交流和展示,并评选表彰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四)申报相关说明
1、除带队教师外,所有申报立项团队必须聘请一名团队指导教师和一名思政理论课教师担任团队理论导师;申报校级重大项目的团队理论导师应具有高级职称。
2、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
3、鼓励学院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拓展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长期性、持续性、项目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未获校级立项的项目,所在单位可自行安排和筹措经费实施。
四.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个人的暑期社会实践由各院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实施情况向校团委报备。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建设申报表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