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个人事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典型学生的宣传力度,丰富学生教育管理素材,激发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决定编印《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15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标兵、十佳自强之星、大学生榜样人物。

学校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质量等方面进行衡量,择优收集到风采录中。

二、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师长点评、生活照、励志箴言五部分。标题自拟,要反映文章精髓,不能以“XX个人材料”、“XX先进事迹”等作为标题。

1.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年级、大学期间已获得的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个人事迹(正文)3000-5000字,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的优秀或自强事迹,文章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以第三人称行文。

3.师长点评:3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推荐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并署名(职务、职称+姓名)。

4.个人照片:1张登记照、1张生活照,jpg或jpeg格式,不小于2M。

5.励志箴言:100字以内,可以是学生的座右铭、励志感言、生活感悟等。

三、工作要求

1、《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收录情况将纳入2016年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望各学院重视并支持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先进事迹材料的审稿和报送工作,确保上交的材料符合要求。

2、所有材料请于1月20日(周三)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须学院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分党委章,电子版发送至wtuzzzx@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9367220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5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