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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1 点击量: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班集体和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

2.评选条件见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比,不得随意更改和浮动。各二级学院的分配名额不得随便增加或调整,漏报和多报将不予批准。

3、校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5%,校三好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占学生总数的3%。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等部门工作的学生干部评优指标单列。

4.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学院成立先进班级评审小组,经过班级申报、民主测评、集中答辩、综合考评等程序,择优产生2014-2015年度的校先进班级(重点推荐1-2个班级参加学校“十佳班级”的评选)。

推荐“学习标兵”必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分党委的综合意见、本人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章标题三号黑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仿宋加粗,正文四号仿宋,电子和纸介文档)和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学习标兵”不占三好学生比例(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只能报一名),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否则空缺;

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班级、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任职;

5.各二级学院分党委认真审查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二级学院分党委的情况说明。上报推荐材料时,应一并填写上报推荐汇总表。

二、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确定人选:10月12日—10月21日;

2.系统申报并审核:10月12日—10月21日;

3.公示:10月21日—10月26日;

4.报送材料:10月26日下班之前将所有的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上的程序执行,实事求是,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表格可以在学工在线网站下载。所有材料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李永强;电话:7220。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优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评优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优评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优评先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3.不断创新,强化落实。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各学院要把评优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扬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指导他们克服不足之处,争取先进。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各项先进评选比例统计表

      2. 2014—2015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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