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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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秋季开学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请全体副书记、辅导员参加9月6日晚点名,并切实落实以下工作:

1、全面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的姓名和未返校原因,辅导员要及时与未返校学生本人或家长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返校学习。9月6日晚21点前将晚点名返校统计表发送到学工部指定邮箱(wtuxsc@163.com),9月7日上午9点前再次报送本院学生返校最新情况,直至学生全部返校。

2、督促学生在9月20日前进行缴费注册,强调安全教育,注意防偷防盗防骗。特别是在开学之初,学生手中比较宽余,动员学生及早缴费,可以通过校园网登陆信息门户进行网上缴费或在财务处(阳光校区:行政楼二楼215室,南湖校区:财务处东配楼东N110,东湖校区:东湖校区行政楼220—223室)进行现场缴费。

3、引导学生正确消费、使用网络和空调设施。我校阳光和南湖校区宿舍内无线网络于9月6日正式开通,空调已基本安装到位,近期即可投入使用。请各学院指导学生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100元/学期的资费基本满足大多数同学的需求);在空调正式投入使用之前,提醒学生不要私拉电线违规使用。

4、动员学生清除卫生死角,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期。各学院要求学生9月10日前对宿舍内网线、电线等“蜘蛛网”现象进行全面清理,物品摆放整体,对已挪动的家俱全部归还原位,并组织对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全院大检查。学工部将对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宿舍和一票否决现象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并进行通报。

5、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和学风建设的力度。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武汉纺织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2015修订版),教育学生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一学期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未参加教学活动累计达到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达到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达到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到50学时及以上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擅自离校累计达到3个教学日以内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达到4至6个教学日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7至9个教学日的,给予记过处分;达到10至13个教学日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到14个教学日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晚报、瞒报、漏报所导致的不良事件,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开展2014-2015学年安全文明宿舍创建优秀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落实申报和评优、表彰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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