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5]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5年度“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学生专业仅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二、推荐名额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纺织学院 |
2 |
2 |
服装学院 |
3 |
3 |
化工学院 |
2 |
4 |
材料学院 |
2 |
5 |
机械学院 |
3 |
6 |
环境学院 |
2 |
7 |
艺术学院 |
2 |
8 |
国际学院 |
2 |
9 |
现代纺织学院 |
1 |
10 |
研究生处 |
2 |
合计 |
21 |
三、其它事项
1.候选人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撰写3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个人主要事迹多者可加附件;提供个人清晰生活照片,照片不小于2MB(照片只需电子版)。纸质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大活104),电子版发送至xsc@wtu.edu.cn;
2.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差额评选出15名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至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审核后确定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4.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