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实施细则》,学校决定开展2015届本科考研奖学金和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一)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要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QQ群等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各二级学院代管的三本学生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审核。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
(二)学院评选
严格按照相关评选办法进行执行,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定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参评毕业生奖学金者原则上要求参加评选的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且综合测评在班级前30%。申报考研奖学金要求参见《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实施细则》。
(三)网上申报(考研奖学金可省略此环节)
学院通知学生登录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网址http://xsgl.wt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申报时提醒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核对、修改自己的工行卡号,申报完成后,辅导员和学院依次在网上进行审核。
(四)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辅导员-学院审核完成后,将从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申报学生信息制作为汇总表,(普通本专科学生和代管三本学生分开做表,导出的表格字段顺序依次为:序号、姓名、学号、班级、院系、奖学金名称、评定等级、工行卡号和金额,以XX学院2015届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和外经贸学院XX系2015届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为表头),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研奖学金申报表、支撑材料和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与5月22日下班前交学工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学校审批、公示与奖金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作《2015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和《2015年考研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学院组织学生核对工行卡号等信息并签字确认,核对完成后报学校打卡发放资金。
(六)签字确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三校区对获奖学生领取奖学金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工作。
(七)违规处罚
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过程中,有下列违规情况且经查实,学校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收回违规资金。
1.学院要求“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的;
2.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
3.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
4.相关老师直接让学生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内定”受助名单的;
5.学院直接将奖助学金冲抵学费或将奖助学金作为其它用途发放的;
6.投诉到学院后学院不解决的,或学院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7.受到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8.其他不公平、不公开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时间:5月5日—5月15日。
2.毕业生奖学金学院系统评审时间:5月18日之前完成。
3.考研奖学金和毕业生奖学金学院网上公示时间:5月18日—5月21日。
4.考研奖学金和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报送时间:5月22日。
5.考研奖学金和毕业生奖学金信息核对表报送时间:5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1.因涉及到学生卡号变更,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在系统和《2015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及《2015年考研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中认真核对自己的工行卡号等信息,核对表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漏签、误签,确保提交的核对表上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2.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除设立学院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外,必须公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电话027-59367220,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3.考研奖学金和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是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毕业生使用毕业生奖学金,不得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聚餐费等其他用途,同时对毕业生聚餐饮酒等行为做出明确限制,杜绝毕业生酗酒、醉酒等情况,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防患于未然,实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如有上述违规行为或学生投诉,经核查属实,将取消该学院下一年度的相应奖项评奖指标。
附件1 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 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毕业生奖学金分配表
附件3 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4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奖学金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