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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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发放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4 点击量:

各学院:

2014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经费已到校。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4月份完成了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第一批经费领取情况的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保障国家助学资金及时、顺利的发放到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核对

1.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本次助学金采用统一发放到学生工行卡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通知受资助学生及时激活工行卡,确保提供的工行卡能正常使用。

2.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核对《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确认表》中学生个人学号、姓名、金额、工行卡卡号信息,并确认签字。如果信息有误,使用红色签字笔在表格中修改。

3.如果学生将统一发放的工行卡遗失,请尽快去武汉市任意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新卡,在发放确认表中将工行卡卡号修改为新的卡号即可。(学生提供的工行卡开户行必须在武汉市,开户名必须为学生本人,不允许使用同学或家长的银行卡。)

4.学校统一发放的工行卡信息已经导入学生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确认表》中信息有误的学生及时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1.因涉及到学生卡号变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金发放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学生手中。

2.各学院要结合本次助学金发放,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款项,促进学习,保障生活。学生资助中心将会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查使用国家助学金购买奢侈品、请客现象;严查瓜分国家助学金现象;严查克扣、挪用奖助学金充当班费现象。对再次出现上述情况者,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各学院负责将学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的《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确认表》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与电子版一起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表已发送到各学院资助联络员邮箱)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