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的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保证受奖助学生顺利足额领取国家奖助学金,确保奖助学金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防止挪用、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和签订《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的方式:
1.电话抽查:4月,学校安排专人分院(系)、分年级对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电话访谈,并与有意愿的学生进行当面约谈,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将及时核实、处理;
2.问卷调查。4月,安排专人到教学楼、宿舍楼发放调查问卷,调查了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
3.签订《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4月7-10日
8:00-20:00,分校区进行获评学生签字确认工作,请组织好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和签字笔前往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
学院 |
时间 |
地点 |
阳光校区 |
材料学院 数计学院 电子电气学院 纺织学院 |
4月7日 |
大活演播厅 |
环境学院 会计学院 化工学院 外语学院 |
4月8日 |
大活演播厅 |
机械学院 国际学院 现代纺织学院 经济学院 |
4月9日 |
大活演播厅 |
管理学院 高职学院 传媒学院 |
4月10日 |
大活演播厅 |
南湖校区 |
服装学院 艺术学院 国际学院 传媒学院 |
4月9日 |
主楼一楼 |
东湖校区 |
外经贸学院 会计学院 |
4月10日 |
行政楼一楼 |
三、检查内容
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学生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相关老师直接让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等。
四、检查结果
对工作中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院系,学校将依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的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对于个人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武汉纺织大学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