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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3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的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保证受奖助学生顺利足额领取国家奖助学金,确保奖助学金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防止挪用、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和签订《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的方式:

1.电话抽查:4月,学校安排专人分院(系)、分年级对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电话访谈,并与有意愿的学生进行当面约谈,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将及时核实、处理;

2.问卷调查。4月,安排专人到教学楼、宿舍楼发放调查问卷,调查了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

3.签订《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领取情况确认书》。4月7-10日

8:00-20:00,分校区进行获评学生签字确认工作,请组织好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和签字笔前往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学院

时间

地点

阳光校区

材料学院 数计学院

电子电气学院 纺织学院

4月7日

大活演播厅

环境学院 会计学院

化工学院 外语学院

4月8日

大活演播厅

机械学院 国际学院

现代纺织学院 经济学院

4月9日

大活演播厅

管理学院 高职学院

传媒学院

4月10日

大活演播厅

南湖校区

服装学院 艺术学院

国际学院 传媒学院

4月9日

主楼一楼

东湖校区

外经贸学院 会计学院

4月10日

行政楼一楼

三、检查内容

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学生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相关老师直接让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等。

四、检查结果

对工作中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院系,学校将依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的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对于个人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武汉纺织大学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