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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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更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点击量:

各学院:

为了更为科学、实时的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一步修订了贫困生认定办法,制定了《武汉纺织大学贫困生认定量化表》,并已在学工系统中更新“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块。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武汉纺织大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库是各类资助的基础数据库,原则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寒衣补助、路途补助等都应为库内学生;

2、已申请贫困生资格并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3、学生需要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一级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家庭贫困证明,方能申请进入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库,并按要求上传贫困证明;

4、学工管理系统中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5、具体操作:

学生申请:

(1)通过学校主页,通过学号和密码进入信息门户;

(2)在“资助服务”中,选择“贫困生资格申请”:

(3)填写个人具体家庭信息,并上传贫困证明材料:

(4)在“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指标项”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如选择“农村低保户”,在“可选择”中找到“农村低保户”,点击右侧小三角:

“农村低保户”就会选入到“已选择”中:

其他项目,操作方法同上。全部完成以后,点击“提交”后,数据将传至辅导员审核。

辅导员审核:

辅导员根据了解的学生情况,审核学生信息是否准确、真实:

审核后,系统会显示学生量化数值:

副书记审核步骤与辅导员操作相同。

6、时间安排: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期将开展一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认定时间为即日至4月30日。

7、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入库;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真审核,若出现虚报、假报情况,学校将严肃处理;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秦梦,5936722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