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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三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9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4]27号通知精神,我校三本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共有174名,国家助学金1200名。现就各学院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

序号

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一等
(3.5%)

二等
(8%)

三等
(3.5%)

1

材料

3

4

8

4

2

传媒

4

7

16

7

3

电子电气

7

11

24

11

4

纺织

5

6

14

6

5

服装

11

15

35

15

6

化工

2

5

11

5

7

环境

12

17

37

17

8

会计

24

42

96

42

9

机械

13

21

47

21

10

数计

5

9

18

9

11

外语

6

8

19

8

12

艺术

10

16

36

16

13

外经贸

72

122

273

122

合计

174

283

634

283

二、评选程序

学生根据系统提示申请符合条件的奖学金——学院审核——学校完成审批。

三、上报表格(详见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

    封面、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单;

    2. 国家助学金:

    封面、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学生初审单;

    四、完成时间

    所有表格电子、纸质材料和系统中的审核均于12月5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未完成的学院将取消未上报名额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的奖助学金项目均在《学工管理》系统中完成申请审核;

    2.《学工管理》系统中,已根据奖各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做了资格限定,学生在《学工管理》服务平台中可以看到所有的奖助学金情况,但只能申请符合评选要求的奖学金;

    3.由于转专业等特殊原因系统中没有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可以由辅导员通过“提名”的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奖学金的申请,学院手工计算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后由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作为证明材料,在附件随申请一起提交。

   4.助学金原则上不能有挂科情况,若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辅导员老师可以通过提名的方式提交学生数据,但需注明是否征求班级学生意见并通过

联系人:秦梦,59367220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表格

     2.国家助学金相关表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