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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点击量:

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学生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3-2014学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我校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的学风建设和各项学生活动得到了顺利地开展和进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推荐评选2013-2014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活动积极分子”工作,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对象为大二以上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

2.评选条件见《武汉纺织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比,不得随意更改和浮动。各二级学院的分配名额不得随便增加或调整,漏报和多报将不予批准。

3、校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5%,校三好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占学生总数的3%,校单项积极分子占学生总数的15%。在校级学生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评优指标单列。

4.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学院成立先进班级评审小组,经过班级申报、民主测评、集中答辩、综合考评等程序,择优产生2013-2014年度的校先进班级(校先进班级将获得参加学校“十佳班级”的评选资格)。

推荐“三好学生标兵”必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分党委的综合意见、本人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章标题三号黑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仿宋加粗,正文四号仿宋,电子和纸介文档)和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三好学生标兵”不占三好学生比例(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只能报一名),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否则空缺;

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班级、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任职;

推荐“单项积极分子”应由所在二级学院分党委在汇总表中写清项目类别(如:学习积极分子),具体类别见《武汉纺织大学学生手册》。

5.各二级学院分党委认真审查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二级学院分党委的情况说明。上报推荐材料时,应一并填写上报推荐汇总表。

二、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确定人选:10月31日—11月7日;

2.报送材料:11月7日下班之前将所有的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

3.系统申报并审核:10月31日—11月10日;

4.公示:11月20日—11月27日;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上的程序执行,实事求是,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表格可以在学工在线网站下载。所有材料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周玉艳;电话:027-59367664。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评先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评先评优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先评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先评优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3.不断创新,强化落实。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各学院要把评先评优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先评优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扬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指导他们克服不足之处,争取先进。

附件:

1. 2013-2014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各项先进评选比例统计表

2. 2013—2014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学生评先评优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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