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各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预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为认真落实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2013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中,进一步优化了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申请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工作职责。请学校资助部门和征兵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已上传至学工部网站“阳光资助”专栏http://student.wtu.edu.cn/ygzz.htm。各学院要将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预征和有意向预征报名的学生,清晰告诉学生资助申请程序、补助标准,提醒学生定兵后在9月底前及时将申请资助材料寄送到学校资助部门。为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校,学校将于9月底汇总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以免错过今年申请,造成漏报。
为方便学生申请,省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高校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流程(试行)》(附件1)和《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试行)》(附件2),请各学院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组织申请、审核工作。
联系人:秦梦,59367220
附件:1、《高校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流程》(试行)
2、《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试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