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会、各校级学生组织:
在建团九十五周年之际,校团委决定于2014年五四青年节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成才,不断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评优项目: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的申报条件
1、组织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2、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风气正;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3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学生班级团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5、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
6、2013年度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发生。
(二)“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符合团员创先争优“五个带头”的标准,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6、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7、入团1年以上。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符合团干部创先争优“五个表率”的要求;
3、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工作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工作程序
1、基层自评阶段(3月31日—4月4日)各基层团组织按照本通知结合团组织生活会充分讨论酝酿,进行公开评选。
2、推荐公示阶段(4月5日—4月7日)各单位需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3、材料整理申报阶段(4月8日—4月17日)参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可直接通过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各分团委、学生组织可直接登录校团委“青春织梦网”下载《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理,突出工作特色总结、典型事例的挖掘,汇总本单位各项评比得票数、排名情况。
4、汇总报送阶段(4月17日—4月20日)4月20日前报2014年学院五四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3),其中优秀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须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分团委公章,电子文件发送至:tw@wtu.edu.cn,标题为:**学院五四评优汇总。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报送校团委办公室(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
5、学校评审阶段(4月8日—4月25日)校团委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期间,评委会成员将深入到各基层团组织进行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收取汇报材料。调研人员结合汇报内容,最后根据前期评分结果,经评委会酝酿讨论后,确定最终名单。
6、结果公示阶段(4月26日—4月28日)为期三天的全校性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7、学校表彰 (5月4日左右)
(二)相关要求
1、优秀团支部的评选。申报优秀团支部须认真总结本支部开展主题团日和团的活动方案,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提交特色活动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要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推荐对象可直接通过学工管理系统中“荣誉称号”模块提交申报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申请理由(包含个人事迹简介、获奖情况),填写完成后在网上进行提交,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三)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各类校级学生组织可以参加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择优申报,评选的结果不占所在学院的评选指标。
四、有关要求
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五周年的系列活动,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分团委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4、各分团委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彰的先进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评优名额分配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学院五四评先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委员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