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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5 点击量:

关于举办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提升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鄂高工委〔201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校工会 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参赛对象

各二级学院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挂职锻炼人员)

三、比赛安排

大赛从即日起到3月中旬开展,分为选拔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和赛程安排如有变化,以组织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一)选拔报名

各学院围绕《初赛和决赛考察项目》(详见附件1),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辅导员能力特点进行院内选拔并推荐1-2名辅导员参加初赛,辅导员(含挂职锻炼人员)达到5人的学院,至少推荐2人参赛。各参赛人员须于2月19日(周三)前将《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学工部邮箱xsc@wtu.edu.cn。

(二)初赛

2月24日(周一)进行基础知识测试和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测试;

3月1日-2日,进行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和主题班会环节考察,参赛辅导员须于2月28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3月4日(周二)公布决赛入围人员名单(8人左右)。

(三)决赛

3月12日(周三)举行决赛,相关环节及要求见附件1。

四、奖励办法

学校根据辅导员校级参赛和获奖情况,对其所在学院年终考核予以加分:辅导员参赛人数两人以上的,每增加一人加0.5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人;并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学校将推荐校级竞赛的前1-2名优秀辅导员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根据其省级比赛成绩对其所在学院年终考核予以加分:晋级复赛的加2分,晋级决赛的加3分,获得决赛名次的加5分(本条加分可累计)。

辅导员参加校级、省级竞赛及获奖情况将作为年度专项奖励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把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活动作为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鼓励、支持和指导广大辅导员参加竞赛。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玉艳 59367664 电子邮箱:xsc@wtu.edu.cn

附件: 1.初赛和决赛参考项目

2.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月25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