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和《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拟设行政助理岗和公共服务岗两类。行政助理岗主要是针对校内各单位因行政管理人员紧缺,按照一定比例设置的长期性勤工助学岗;公共服务岗主要是为全校性学生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或在寒暑假、节假日及全校性重大活动期间从事公共服务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分长期性岗和临时性岗。
二、岗位申请
本学年度拟设行政助理岗80个,公共服务岗80个(其中临时性岗25个)。需要申请勤工助学岗的单位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工处网站下载),于9月6日前交学工处汇总,由人事处统筹核定具体设岗数。公共服务岗中的临时性岗位,用工单位可在工作任务发生当月里申请。
三、岗位考核和工资发放
1.
用工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勤工助学的上岗学生进行劳动培训和日常管理,并做好考勤记录。
2.
学校给予勤工助学每岗每月300元薪酬,临时岗薪酬由学工处与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核定,原则上每岗不高于300元。
3.
每月3日前,用工单位需将上月《武汉纺织大学勤工助学工资发放表》(学工处网站下载)发至qgzx@wtu.edu.cn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4.
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自筹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
联系人:郑君杰 联系电话: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