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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点击量:

关于评选表彰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武纺资助[2012]11

 

各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立健全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我校始终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全校各相关部门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很好的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我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业务突出、热情服务、甘于奉献的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校学工部、计财处、校工会、纪委、保卫处、后勤集团及设置有勤工助学岗的校内用工部门均可申报。

2、先进个人。资助工作部门负责人、资助工作联络员可以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

2)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安排有专人负责资助工作。资助资金落实及时,学生投诉率低,群众满意度较高;

3)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以人为本,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满爱心,能带有深厚感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工作。

(二)先进个人

1.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

2.熟悉国家、学校相应的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在具体经办各项资助工作及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

3.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资助工作程序到位,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4.各类资助工作上报的材料数据信息准确率高,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高,投诉率低,困难学生受助率高;

5.积极开展励志、感恩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明显,且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名额分配

推荐表彰名额按各单位近年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综合评定。本次拟表彰先进集体10个左右,先进个人20人左右。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先进个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情况并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及《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评选出的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4.为获得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状及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对照要求积极申报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由各单位统一申报,先进集体需上报1500字申报材料,先进个人需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并附8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先进个人每单位限报1人),于2012124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郑君杰 黄勇       联系电话:7220

邮箱:xsc@wtu.edu.cn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11.23

附件

武汉纺织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年限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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