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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1 点击量: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高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项任务,为我省高教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13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一)奖项设置:

1.先进集体类:包括“湖北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高校”和“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

2.先进个人类:包括“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湖北省高校十佳辅导员”、“湖北省高校十佳班主任”、“湖北省高校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高校:各普通高等学校。

2.先进基层单位: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团委及基层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和院系。

3.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各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教师(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4.十佳辅导员:各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四年以上(含4年)。

5.十佳班主任:各高校专、兼职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四年以上(含4年)。

6.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各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8年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不满8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高校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

2.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重要经验和重大典型在全国、全省产生很好的影响。

4.须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思政理论课教师与学生配比达到规定标准,每个班级都配备班主任,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等工作近年来受到过主管部门表彰。

(二)先进基层单位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新经验、新成果。

3.积极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服务合力育人的功能,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才成人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三)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归属感,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熟练,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4.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简称“三个十佳”),除具备上述123三项条件外,还应深入班级、深入寝室、深入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是学生公认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工作成效特别突出,在全省高校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还应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三、名额分配

推荐表彰名额按各高校在校生规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总人数及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委(厅)将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择优表彰先进高校20所左右,先进基层单位230个左右,先进个人440人左右(包含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30人)。“三个十佳”候选人名额包括在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中,各高校要对照要求进行推荐,原则上申报“三个十佳”中11人,3万人及以上学生规模的高校可申报22人。各高校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各高校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可以在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剂使用。另外,上届(2009-2010年度)获得“湖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的各高校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名先进基层单位或者1名先进工作者申报名额,具体申报类别由学校确定。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先进高校的,需报送申请报告和事迹材料15份(附电子版)。

(二)推荐为先进基层单位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可加附页)。

(三)推荐为先进个人的,需报《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可加附页)。

(四)推荐为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事迹材料15份(附电子版)。

(五)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各高校务必于2012630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思政处。独立学院须通过主办高校审核同意后单独报送。

五、表彰办法

先进学校:学校申报,专家考评,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审定。

先进基层单位及先进个人:学校推荐,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审定。

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审定。未评上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候选对象,优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表彰。

推荐及评审产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高校工委发文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还将会同省总工会同时分别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申报工作由各高校党委负责。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层择优推荐,注重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各高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近4年获得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湖北省高校十佳辅导员、班主任、思政理论课教师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政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本次不再申报。

(四)近两年有违规办学和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取消先进高校和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资格。

(五)各高校要以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促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电话:027-8732800987328165 Emailhubszc@126.com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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