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届“十佳自强之星”评选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弘扬我校学子崇真尚美、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提高大学生对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认识,我校将举办第二届“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广大青年学子自强于生活、自立于社会、自信于学习、自励于人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1年11月9号(星期三)之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二、推荐名额:每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学生
三、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认真刻苦,大学期间无挂科现象,曾参加相关竞赛并获奖;
2.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活动,集体观念强,乐于助人;
3.生活独立自主,勤俭节约,自制力强;
4.积极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或进行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成效;
5.身体有残疾或疾病,但意志坚定,锐意进取;
6. 有其他自立自强先进事迹。
五、评选程序:
第一轮评选:11月11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相关评委评选出20名同学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评选:11月14日,每位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现场展示自身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自立自强、阳光乐观的精神风貌,评委现场投票,评选出我校第二届“十佳自强之星”。
六、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设“十佳自强之奖“和 “十佳自强之星提名奖”两个奖项,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评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
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