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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辅导员队伍中设立“辅导员示范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分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决定在辅导员队伍中设立首批“辅导员示范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学校学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个模范”的基本要求,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辅导员在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学生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活动目标

1、通过设立“辅导员示范岗”, 深入开展“五亮五比五创五评” 活动。即“五亮”,展示党员形象。大力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牢记宗旨,善待学生,为学生服务;“五比”,激发内在动力。广泛开展“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争当表率、树立标杆;“五创”活动,提升争创实效。通过开展“创一流学院、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五评”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积极组织“个人自评、同行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学生测评”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2、提高广大辅导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确保学工系统辅导员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牢固树立讲原则、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的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

3、提高全体师生对学工系统的认同度。通过开展“辅导员示范岗”活动,增强辅导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促使学工系统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辅导员在工作岗位上闪亮发光。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工系统创先争优的实际情况,首批设立11位“辅导员示范岗”,他们是:凡蓉蓉、李琼瑛、王芳、尤雯文、周玉艳、谢超、李静宇、常利利、王欢、李永强、黄勇,获授“辅导员示范岗”的同志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制定出自己的岗位目标和工作计划,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创建“辅导员示范岗”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广大辅导员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优秀业绩的有力抓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加强宣传、务求实效。以深化辅导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契机,培育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创建辅导员示范岗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先进事迹,激发广大辅导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素质、增强主体意识,发挥优秀辅导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上台阶。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