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实际配置情况及工作需要,现进行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兼职辅导员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人学业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三、岗位设置:
用人学院或部门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设立兼职辅导员岗位:
1.现有专职辅导员缺编的;
2.现有专职辅导员经学校批准借调、挂职的;
3.现有专职辅导员因产假、病假等原因,暂时缺岗达三个月以上的;
4.其他确有必要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1.申报需求:各学院根据专职辅导员师生配比情况,在9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兼职辅导员招聘计划及要求》报送学工部汇总,学工部和研工部共同协商、核定兼职辅导员岗位数量。
2.组织报名:申请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9月25日中午12点前交到申报岗位所在学院和学工部(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3,邮箱:964696319@qq.com)。
3.择优选聘。9月27日前,相关学院成立考察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组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兼职辅导员考察情况登记表》,结合心理测评结果,确定最终人选。并于9月28日前将录用人员报学工部审批备案。
4.本次选聘的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由学工部和学院联合颁发聘书,并报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曹敏娜,联系电话:027-59367220。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