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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点击量:

各学院: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落实我校“知识、能力、品格”人才培养理念,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优评先的基本参考依据。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工作,完成好综合测评的数据录入、审核与公示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成绩分值组成

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实施办法》,“综合测评”的分数组成为德育(15分)+智育(80分)+体育(5分)+附加分。其中德育分、体育分为减分项,学院可根据我校《综合测评评分体系及标准》或本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但不能与学校制度相违背)予以减分;智育分数由教务系统直接导入,系统中无需操作;附加分为加分项,严格按照《综合测评评分体系及标准》执行。

二、综合测评成绩录入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及上报材料

1、3月4日12:00之前:各学院公布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动员部署,通过副书记账号开通班长权限,具体步骤:学生工作——综合测评——测评审核——测评小组管理;也可以上报《XX学院班长变更信息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交资助管理中心(班长未更换的班级无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345525233@qq.com,无需提供纸质版),由资助中心开通权限。

2、3月11日16:00之前:对纳入综合测评范围的课程进行调整(以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准,非必做工作;纳入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只能在现有必修课基础上增加,不得减少)。目前,部分班级存在必修课较少、智育成绩区分度不大的实际情况,如需新增非必修课纳入智育成绩计算,各学院应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是否及如何新增课程。学院根据资助中心下发的全校非必修课成绩总表(待下发),在相应学生课程后备注新增。

3、3月11日16:00之前:学生因免修、免考的原因造成学工管理系统中无课程成绩,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在智育测评中删除对应课程,请各学院提醒相关学生及时提供申请材料并认真审核,在“学工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管理”-“查看详情”栏目中核实,如需删除部分必修课成绩,需提供缓考证明并在资助中心下发的全校必修课成绩总表(待下发),在相应学生课程后备注删除。

4、3月15日16:00之前:各学院在系统中完成综合测评成绩录入与审核,操作流程为:班长录入班级学生附加分成绩—辅导员审核(通过前务必点击计算,核对各项分值并反馈班级学生核对)—副书记审核。副书记审核之前,请辅导员在系统中点击计算,生成智育、德育和附加分具体分数,并认真核对学生附加分总分,反馈班级学生再次核对,无误后提交副书记,副书记审核后完成系统提交。

5、3月22日16:00之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填写《XX学院XX班级附加分(含基础分3分)≥5分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以学院为单位交资助管理中心(只需纸质版且加盖公章)。

6、3月22日-3月28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班级全体同学签字确认。

7、3月29日16:00前:提交《XX学院综合测评成绩单备案表》(附件3,只需纸质档,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各班级学生签字综测成绩单复印件),我中心存档备案。

联系人:吴熙,电话:5936722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9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