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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全助学金”、“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建全助学金”、“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或资助标准

明远家纺奖学金:轻化工程专业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人;工艺美术专业2人,共7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建全助学金:会计、服装、机械3个学院,2人/学院;其他学院1人/学院,合计2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2000元。

二、评选要求

1.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评选办法》开展申报、评选工作。(参见附件1、附件2)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学院资助工作小组集中组织评审。

三、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21日-9月30日截止。

2.申请人除网上申请外,均需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

要求:(1)申请人本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明远家纺奖学金”的辅导员意见和“建全助学金”的学生所在学院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字样,应该对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之后明确推荐意见。

3.学院提交《学院奖助学金公示资料证明》(附件5)

要求:(1)两项奖助学金一并公示、一并提交;

(2)证明中要分别提供网络公示截图和公告栏公示照片。

4.材料提交时间:

(1)健全助学金申请表及电子档提交时间为:9月28日下午16:00前;

(2)明远家纺奖学金申请表及电子档提交时间为:9月30日中午12:00前;

(3)两项奖助学金的公示材料证明提交时间为:9月30日中午12:00前。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请在9月28日下午16:00前交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59367664;材料发送邮箱:wtuzzzx@wtu.edu.cn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建全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明远家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建全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公示证明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