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不断提升我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
立足于我校学生工作实际,以大学生思想引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为建设内容,以工作研究、学术交流、成果推广为建设环节,以培养优秀的辅导员骨干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建设目标。努力把辅导员工作室打造成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展示我校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的载体,探索建立研究式、讨论式、互动式工作模式,产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使辅导员队伍发展有渠道、人才结构有梯队、团队合作有指导,进一步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运行。
二、工作职责
1.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目标。研究制定辅导员团队科学的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培养、考核方案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力争在建设周期内培养出一批学生工作骨干、一些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科研成果,使辅导员队伍有梯队、有核心。
2.做好示范引领,搭建交流平台。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积极推介适合宣传报道的团队成果,带动本校辅导员积极开展工作,起到良好示范示范作用。主动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每年需面向校内外至少开展学生工作沙龙、论坛、经验交流等活动。
3.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成果转化。聚焦聚力团队所建设方向,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课题研究,并着力推动研究成果创造性转化,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实践参考和动力支持。
4.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实践创新。以寻求破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难点问题的答案和方法为突破口,开展线上与线下教育相结合、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提升相结合,总结凝练经验,努力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
三、申报类别
1.思想引领类: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强化青年大学生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引导,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实际的需要,就学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进行沟通、挖掘、分析与辅导。
2.组织建设类:以创新组织建设,增强活动效果为重点,探索组织育人机制和党团、班级组织建设互促体系,不断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使组织活动更加贴近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
3.日常事务管理类:围绕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进行服务育人体系化设计,合理运用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相关知识,总结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大学生日常教育与事务管理的规律。
4.文明宿舍建设类:结合我校安全文明宿舍工程建设情况,不断积累和凝练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经验,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创建的活力和热情,营造一种“文明礼貌,安全守纪,整洁卫生,勤奋好学,团结和谐,健康高雅”的宿舍氛围。
5.创新创业与实践育人类:发挥校企合作的德育资源,通过走访创业校友、企业家,开展讲座报告、社会实践和座谈调研等活动,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探索创新创业与实践育人新模式。
6.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应对类:运用心理学、公共危机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等相关知识,对学生危机评估和实施干预进行流程化和规范化研究,不断优化危机分类分级预警机制。
7.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类:根据网络传播规律,有效配置整合网络资源,通过提升个人或团队在博客、微博、校园交互社区等网络平台上的品牌影响力,对学生的网络行为进行教育引导。
8.职业规划引导与学业指导类:深入研究职业生涯规划与学业指导工作的规律,帮助学生认识自身的性格特点和能力,明确学业发展目标,澄清职业取向,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
四、申报要求
1.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主持人1名,设主持人助理1名,由主持人提名,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同一学院的辅导员原则上不超过2名,每名辅导员原则上只能加入1个工作室,建设期满后,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固定工作场所。原则上要求场地面积不少于30m2。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有良好的科研实践能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课题1项;
(2)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核心论文1篇(含)以上;
(3)个人获得过校级“优秀辅导员”称号或省级及以上荣誉。
五、管理考核
(一)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名称。学校按资助类别分为重点资助、一般资助、立项支持三类给予立项支持。鼓励团队主持人所在学院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和政策支持。
(二)辅导员工作室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可结合工作室需要,自主招募团队成员,聘请导师对工作室的开展进行指导。鼓励团队自主联系、争取外部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等)资源。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主持人的,经申请同意,由主持人助理主持该辅导员工作室。
(三)学校实施辅导员工作室采取中期考核及期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通过的工作室,鼓励其申报下一批立项建设,逐步打造成学生工作品牌基地或平台;对运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室视情况停止资助,并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考核验收未通过的可延长1年再进行验收,延长期间学校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时间后仍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结项材料或项目成果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予以撤销。凡被撤销的辅导员工作室应返还项目资助经费,其主持人2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1.中期考核。在项目建设一年后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中期建设要求如下:
(1)积极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创建工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2)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2.期终验收。在建设周期结束时,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期终验收要求(至少完成以下项目中的4项):
(1)申报并获批省级以上学生工作精品项目、高校实践育人特色项目和人文社科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至少1项;
(2)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团队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4)团队成员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1篇(含)以上,或公开发表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3篇(含)以上;
(5)立项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项目(含党建、校园文化等)1项;
(6)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辅导员培训交流(含辅导员沙龙等活动);
(7)结合工作室建设主题开发一门通识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
(8)开设辅导员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各学院动员辅导员积极组队报名,于3月29日下班之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附件1)报送学生工作部,邮箱:wtuxsc@163.com。联系人:周玉艳,电话:59367597。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