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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下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 点击量:

各学院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落实我校“知识、能力、品格”人才培养理念,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优评先的基本参考依据。

为做好2016-2017学年下学期综合测评工作,完成好综合测评的数据录入、审核与公示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成绩分值组成

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实施办法》,“综合测评”的分数组成为德育(15分)+智育(80分)+体育(5分)+附加分。其中德育分、体育分为减分项,学院可根据我校《综合测评评分体系及标准》或本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但不能与学校制度相违背)予以减分;智育分数由教务系统直接导入,系统中无需操作;附加分为加分项,严格按照《综合测评评分体系及标准》执行。

二、综合测评成绩录入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及上报材料

1、9月15日16:00之前:各学院公布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动员部署,上报《XX学院班长信息汇总表》(附件1,此表格只需电子版发送至wtuzzzx@wtu.edu.cn)。

2、9月15日16:00之前:对纳入综合测评范围的课程进行调整(以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准,非必做工作;纳入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只能在现有必修课基础上增加,不得减少)。在2016-2017学年上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中,出现了部分班级必修课较少、智育成绩区分度不大的实际情况,本次所开展的上学年下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如仍有部分班级存在此类情况需新增非必修课纳入智育成绩计算的,各学院应召开专题研讨会,由学院班子讨论是否及如何新增课程,填报《XX学院2016-2017学年下学期综测智育成绩计算新增非必修课程》(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交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tuzzzx@wtu.edu.cn,纸质版需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我中心将联系教务处在系统后台统一处理。

对于部分班级存在学院难以解决的其他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中心。

3、9月19日16:00之前:学生因免修、免考的原因造成学工管理系统中无课程成绩,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在智育测评中删除对应课程,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在“学工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管理”-“查看详情”栏目中核实无误后,填写《XX学院系统无成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交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tuzzzx@wtu.edu.cn,纸质版需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我中心将联系系统后台统一处理。

4、9月22日16:00之前:各学院在系统中完成综合测评成绩录入与审核,操作流程为:班长录入班级学生综测成绩—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核。

5、9月22日16:00之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填写《XX学院XX班级附加分(含基础分3分)≥5分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交资助管理中心(只需纸质版且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6、9月25日16:00之前: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附加分审核并反馈意见,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并再次完成系统提交。

7、9月26-30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班级全体同学签字确认。

8、10月9日12:00前:提交《XX学院综合测评成绩单备案表》(附件5,只需纸质档,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我中心存档备案。

联系人:高嵩,59367664。,

附件1:XX学院班长信息汇总表

附件2:XX学院2016-2017学年下学期综测智育成绩计算新增非必修课程

附件3:XX学院系统无成绩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4:XX学院XX班级附加分≥5分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5:XX学院综合测评成绩单备案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7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