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湖北“青创工程”,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增强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团省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2017“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并将此赛作为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赛。现将校内选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新青年·新经济·新动能
二、参赛对象及项目要求
(一)参赛者报名条件
1.全体在校学生。
2.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参赛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专业不限,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队。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内容应为本人原创,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
2.参赛选手的创业组织注册经营地在本省范围内,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应是具有现实可行性、能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具有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转型所倡导行业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
三、赛程赛制安排
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本届大赛共分三个组别,分别为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和APP组。
1.商工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及医疗、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等大类产业;
2.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观光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农业相关产业。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和带动脱贫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重点关注;
3.互联网和APP组:互联网科技创新、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开发项目等。
同时,结合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每个组别又分为创意类(即尚未正式注册)和创业类(即已创办企业)两个类别。
1.创意类。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含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创业类。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四、大赛流程
1.4月21日至6月2日,各学院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报名参加大赛。推荐至少1个优秀创业项目上报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04),电子版发送至315434174@qq.com。
2.校团委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6月下旬至7月,省级评审;8月至10月,大赛决赛。)
附件:2017“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附件打包
校团委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