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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共青团组织中继续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

 按照全省共青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整体部署,校团委决定2017年继续在我校共青团组织中开展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理论学“习”我来讲

 二、总体思路

 以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继续以“四进”为手段,以“四信”为目标,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组织动员我校青年学生学习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寻访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身边的新变化,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和高校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

 三、活动形式

 通过“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建设、“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优秀主讲人评选的形式开展。

 四、推进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5日):各学院团委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围绕“我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变化”这一主题,组织基层团支部积极申报“‘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发动基层团支部广泛开展“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于4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汇总表》(附件1)、《“‘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表》(附件2)、《“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汇总表》(附件3)、《“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附件4)至指定邮箱(315434174@qq.com)。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 “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至团省委进行省级评选。入选省级的项目及团支部分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2.活动实施阶段(3月30日—10月31日):各学院团委开展院级宣讲活动和项目竞赛活动。确定立项的“‘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已批准创建“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的单位开展实施工作。制作“百生讲坛”文集、微视频、H5页面等有形文化成果,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微邦等新媒体平台,在校园内开展学习、宣传、展示活动。同时,结合项目实施,开展“百生讲坛”活动优秀主讲人评选活动。“百生讲坛”活动校级优秀主讲人每个学院限报1名。请于10月10日前将《“百生讲坛”活动校级优秀主讲人申报汇总表》(附件5)及讲稿(1000-2000字)报送至指定邮箱(315434174@qq.com)。校团委择优推荐至团省委参加省级优秀主讲人评选。

 3.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实施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提交活动材料(含项目实施方案、图片,“百生讲坛”主讲人视频、文本资料等);“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完成阶段性工作后,于11月20日前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含工作总结、图片、新闻等资料)。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在往年的活动基础上,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注重将“百生讲坛”活动与基层团支部达标建设、“活力提升”工程等做好结合。工作和活动设计要面向基层团支部,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突出活动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要把学生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2.加强指导,注重宣传。各学院要对“百生讲坛”活动加强指导,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导向正确、思想深刻。要在官方网站、微博、学生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活动开展中可及时向“织妹妹”微信公众号、“青学小楚”微信公众号、“湖北团省委学校部”微博以及“百生讲坛”专题网页投稿。

 联系人:李老师, 59367220

 附件:1.“‘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汇总表

 2.“‘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表

 3.“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汇总表

 4.“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

 5.“百生讲坛”活动校级优秀主讲人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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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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