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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及寒假前后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元旦及寒假前后学生安全工作做如下通知,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元旦及寒假前后学生安全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意识,扎实做好元旦、寒假前后学生安全工作,守住安全防线;要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效果;要务必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等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顺利返校回家,度过和谐愉快的寒假和新春佳节。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引导,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学院要迅速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辅导员要亲自讲解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提示;重点就年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进行教育和提醒,尤其提醒学生注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注意假期求职风险,防止误入传销组织等。

提醒学生警惕在购买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票过程中的诈骗行为,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对拼车回家、组团回家等行为进行重点提示,明确告诫这类行为可能存在的人身伤害风险、交通事故风险及其他纠纷。

提醒学生提早购票、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行程紧张导致盲目乘坐非正规交通运输工具;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无合法运营手续的车辆;不随意乘坐陌生人的私家车;尽量不在夜间出行。

提醒学生防范年末治安风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财物被盗;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尽量不到人员密集、有危险的地方活动,不参加各类高危性活动。

提醒学生不轻信他人提供的虚假就业、兼职等信息,谨防误入传销组织;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各类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不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提醒假期有打工、参加社会实践意向的同学,提高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和组织利用学生打工、实践等骗取钱财,保护好自身人身安全。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校纪校规,杜绝安全隐患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迅速对学生宿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治安安全隐患,对能够整改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寒假放假前(学生基本离校时),要组织人员对本学院的学生宿舍进行一次清查,并将有关信息向宿管部门通报,以便排除安全隐患,对学生离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要严肃校纪校规,严谨学生开展有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注意与学生自行相约行为的区别,有组织即以班干部、班委会、团支部等名义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学生以班级名义在校内举行各类晚会、联欢会等要向学院履行申报手续,得到允许方可开展;班主任、辅导员要对此类活动加强监管,确保活动安全;要特别防止校外人员、组织介入学生活动,一经发现此类现象,要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

严禁学生在校内任何地点举行有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行为的聚餐等活动;无论校内外,提醒学生不能有酗酒、酒后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触犯校纪校规的给予纪律处分。

3、做好离校统计工作,及时掌控学生动态

寒假期间,阳光校区和东湖校区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各学院原则上动员学生回家与家人团聚。此前,学校已发放了专项路途补助,对于因在经济上有困难而不能回家的学生,学院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根据实际给予必要帮扶,必要时报学工部。

要加强对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困难、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关注和帮扶,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学生们平安、愉快度过假期。

寒假前,要按照惯例做好学生在校、离校统计工作,统计工作要细化、具体,要对学生离校时间、去向、车次等做到详细掌握;学生集中离校时间段,要动态掌握学生在途状态,做好家校对接。

两类情况要做特别关注和处理:

一是对寒假期间有打工、勤工助学打算的学生,要务必联系家长,明确告知学生具体情况,向家长出具《情况告知书》,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安全防范。

二是放假后的去向不是家庭住址的,要明确知晓学生前往目的地的原因,并及时告知家长。

4、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准时返校报道

要教育学生寒假在家期间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提醒学生提前安排返校行程,及时返校报道。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将工作落实、落细,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化,切实将安全工作做到位,有实效。

2、上述有关工作,要做好痕迹化管理;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采取向学生下发《安全提示》或签订《安全告知书》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效果。

3、寒假学生在校统计情况(样表见群共享),从2017112日起报学工部,根据惯例每日更新动态。

4、做好寒假值班安排,并将值班安排表(样表见群共享)20161228日前报学工部。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7322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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