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和《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鄂青办发[2016]41号)具体要求,现就“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全省团的各级组织,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向上向善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主题团队日、分享团走基层、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主题宣传等教育实践活动,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树立向上向善的鲜明价值导向,引领广大青少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推动全社会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
三、推选工作安排
(一)“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 推选主要分以下类别:
1.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踊跃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助力扶贫脱贫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在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校园中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3.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遵守公序良俗、倡树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4.孝老爱亲好青年:具有良好家庭美德,注重传承文明家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或扶助对象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推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1月统一启动,广泛发动广大青年学生参与,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
——组织推荐: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各二级学院通过班、团基层推荐“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各二级学院共推荐1-2人),于1月6日前,报送《“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学工部团委将择优向省级推荐参评。
——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可以个人名义通过活动官方网页,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按照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团委负责对本学院自荐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团中央将组织专业人员筛选其中的事迹突出者作为自荐候选人。个人自荐“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将通过活动官方网页(http://xsxs.cyol.com)进行申报,申报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2月10日。
自荐人员需通过官方网页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事迹材料,并上传以下材料:一是打印网页自动生成的《个人自荐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并报送校团委盖章后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二是所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三是个人事迹的媒体报道截图或链接;四是反映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2.精心组织,发动基层。要通过层层动员,充分调动青年大学生积极性,使广大青年大学生关注活动、参与活动,使推选、宣传、学习、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的过程。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对“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事迹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持续宣传报道。
联 系 人:朱煜
电 话:027-59367220
电子信箱:672410141@qq.com
附件:1.“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推荐表
学工部 团委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