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并报送上一学年度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各学院根据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在聘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班主任考核登记表》和《兼职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于2016年8月28日之前将结果报送到学工部,电子邮箱wtuxsc@163.com.
二、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
担任学生班主任满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专职辅导员除外),可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5日。
三、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2、热爱学生工作,富有爱心,能积极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发展。
3、熟悉所带专业的培养方案,能够主动对学生的学业进行有效指导。
4、学生班级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能给学生及时有效的指导,班级学风良好,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所任班级学年内无任何重大违纪或安全责任事故。
四、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程序和评选安排
(一)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学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按照5%优秀率推荐“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不足1人按1人推荐),于9月9日前提交《 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评选产生10名2015-2016年度校级“优秀班主任”名单,并于在学工部网页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办公室审批下文。
(四)表彰奖励。学校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班主任”进行集中表彰。
五、评选活动要求
1、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反映申报人的工作情况。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审批表、信息统计表和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和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全面发展和学生工作水平的提高。
附件:
1、班主任考核登记表
2、兼职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3、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审批表
4、校级“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